为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监事人员性质及管理

  计划招聘的3名专职监事为苏州市国资委依法委派到市属国有企业专职从事监事工作的外派监事会组成人员,身份性质是企业人员,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关系由市国资委委托一家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管理。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财务审计类计划招聘2名,报考对象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5年以上,熟悉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者优先。
  综合文学类计划招聘1名,报考对象须为中文或相关专业,参加工作5年以上,有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写作功底比较扎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31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   
报考人员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582442599@qq.com)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512-68616555。
 

2.资格审核和准考证发放
  4月上旬,根据报名者上报的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进行资格审核,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时间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3年的工作总结及相关业绩材料,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不侯。审核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5楼518会议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  

 
3.面试和笔试
  
4月中旬安排面试和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公布成绩

  成绩以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市国资委网站上公布。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公示
在市国资委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除报名以外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和管理

1. 对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由市国资委统一委托相应市属国有企业管理。
2. 聘用人员实行分级定档管理,根据其条件和年度考核情况有明确的晋升机制;实行年薪制,年度考核合格的,最低年薪不低于16万元,有比较健全的薪酬增长机制。

3.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予以聘用,并定级定档,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附表

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招聘报名表下载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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