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
为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于2016年11月20-21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联合举办江苏省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供需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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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场次 |
● 11月20日(周日)8∶00—14∶00,本科毕业生专场洽谈会 |
● 11月21日(周一)8∶00—14∶00,毕业研究生暨高校师资专场洽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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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地点 |
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市江东中路3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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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会对象 |
● 本科毕业生专场:参会单位为需招聘本科毕业生10人以上、用工规范、信誉良好的各类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为江苏省2017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
● 毕业研究生专场:参会单位为需招聘毕业研究生5人以上、用工规范、信誉良好的各类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为江苏省2016届毕业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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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务服务及费用 |
● 本次活动为公益性质,求职人员凭实名免费入场券进场,每家参会单位只能免费预订标准展位一个(规格3×2米,两桌两椅),主办方为每展位提供2份免费午餐和饮用水。 |
● 参会单位交通、食宿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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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会办法 |
1.网上申请(唯一参会报名渠道):用人单位请于11月7日下午5点前,直接访问“91JOB智慧就业平台”(www.91job.gov.cn)进入本次活动专区,注册并登录帐号(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登录)、选择展位、发布招聘信息,待活动组织方审核通过后(苏州市用人单位在选择活动组织方时,请选择苏州市),打印《参会报到证》。(特别说明:预定却无故缺席2015年11月20-21日“江苏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供需洽谈会”的用人单位,本次将无法在线申请和预定展位。) |
用人单位网上申请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并务必于11月7日下午5点前,将详细填写的《参会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需求岗位的数量与质量,对用人单位的参会资格进行审核。 |
由于展位数量有限,在参会资格审核过程中,将按照用人单位网上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
2.参会单位因故不能按时到会的:须于11月11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方式告知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便协调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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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
联系人:杨明妍 |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298号 |
电话:0512-65227549 |
电子信箱:ymy@szr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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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件下载 |
1.《参会回执》 |
2.《交通指南》 |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